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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湘地税发[2000]54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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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21:42 |
| 信息简介: | 对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中,凡地方企业控股的,其所得税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按控股比例分别入中央金库和地方金库”的精神,对文中第八条所指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中,凡地方企业控股的,在办理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批时,需报经省地方税务局审核后,按控股比例分别进行抵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