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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湘地税函[2001]108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湘通运输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从事货运代理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复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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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21:06 |
| 信息简介: | 湘通运输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代关联部门收取的各项代收费用,与收取的货运代理手续费应分别进行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一律按所收费用全额缴纳营业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