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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湘国税发[2002]7号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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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20:52 |
| 信息简介: | 切实加强对新登记企、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严格按照新征管法和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规范征纳行为,合理调配征管力量,将各项征管职责落实到具体的岗位,重点加强企业所得税业务辅导,促使他们正确履行纳税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