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湘地税函[2002]14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总局关于企业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偿金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湘地税函[2002]14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总局关于企业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偿金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4 22:20:49
信息简介: 关于一次性生活补贴以及一次性补偿支出(包括买断工龄支出)等数较大,一次性摊销对当年企业所得税收入影响较大的,原则上在保企业上年企业所得税基数的前提下,由各市、州局在3年内确定具体摊销期限平均摊销,并报省局备案。请各地组织学习,一并贯彻执行。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4961号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