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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湘地税函[2002]70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农村信用社代办员取得的收入是否征税的批复[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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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20:30 |
| 信息简介: | 该信用社所聘代办员没有报请劳动部门批准,没有为代办员缴纳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没有将代办员纳入该单位临时人员编制进行管理,没有为代办员支付固定工资。该信用社与代办员不是雇主与雇员的劳动关系,而是一种劳务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