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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湘地税发[2002]76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银行2000年末应收未收利息冲减应税营业额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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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20:28 |
| 信息简介: | 各市州地税局要加强对银行应收未收利息营业税抵扣工作的领导,督促各银行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每年各地的核准抵扣工作完成后,应于次年3月底以前向省地税局书面汇报,并附《2000年末银行应收未收利息冲减应纳税营业额分类审核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