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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湘国税函[2002]355号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军队移交的保障性企业使用军车号牌改挂地方车辆号牌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函[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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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20:26 |
| 信息简介: | 根据全国军队保障性企业交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安部、交通部、国家税务总局、总后勤部《关于做好军队移交的保障性企业使用军车号牌车辆改挂地方车辆号牌工作的通知》(国联席办[2001]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移交的保障性企业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国税函[2002]963号)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