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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湘国税发[2002]78号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条款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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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20:25 |
| 信息简介: | 中、农、工、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国家政策性银行呆账损失税前扣除审批程序和办法,按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国有商业银行呆账损失税前扣除审批问题的补充通知》(湘国税函[2001]337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