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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湘国税函[2002]366号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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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20:24 |
| 信息简介: | 从现在起到明年3月,全省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的重点对象是10个年税额在300万元以上的集贸市场和以批发业务为主要经营方式的“商城”、“商厦”以及大量存在漏征漏管户的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