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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湘国税发[2003]104号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货物运输发票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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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19:46 |
| 信息简介: | 一般纳税人使用《货物运输发票信息采集软件(一般纳税人版)》录入运输发票抵扣联,由税务代理负责一般纳税人申报的使用《货物运输发票信息采集软件(国税中介版)》录入运输发票抵扣联,抵扣联信息(包括纸质和电子信息)在每月申报期进行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