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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湘地税发[2004]71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门票管理的通知[全文失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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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19:26 |
| 信息简介: | 各市、州局要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本地区的门票清理工作,及时将门票纳入地税机关管理,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确保达到预期效果。对不按照要求印制门票或不接受税务机关管理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