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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湘国税函[2004]266号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审批事项调整的通知[条款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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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19:25 |
| 信息简介: |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国有商业银行呆账损失税前扣除审批问题的补充通知》(湘国税函[2001]337号)下发执行以来,对加强金融企业的呆账核销工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为适应金融、保险待业体制改革和核算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南昌市办事效率,确保审核质量现就金融、保险企业有关的涉税审批事项调整明确如下,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