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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湘国税发[2004]105号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货物运输业若干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条款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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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19:22 |
| 信息简介: | 严格自开票纳税人认定和年审条件,凡从事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劳务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和个体运输户不得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凡不符合自开票纳税人条件的,取消其自开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