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湘地税发[2004]92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城市房地产税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全文失效]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湘地税发[2004]92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城市房地产税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全文失效]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16:40 |
| 信息简介: |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