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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湘地税发[2004]136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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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13:48 |
| 信息简介: |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100号)转发给你们。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按规定预征土地增值税,除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用地纳税确有困难的外,一律不得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