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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湖地税政[2005]22号 湖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本级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及标准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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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13:40 |
| 信息简介: | 对按房产原值征收的房产税,当年8月1日起10日内缴纳;对按出租收入征收的房产税,以一个月为纳税期限(金融企业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