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湘地税发[2005]107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湘地税发[2005]107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13:21 |
| 信息简介: | 你局所辖公司(工厂)报来“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表”因财产损失数额较大、外部证据不充分等原因,实地核查工作量大、耗时长,特授权你局派员核查,并在月日前将核查情况报送我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