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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湘地税发[2006]22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行电子缴税后使用电子缴款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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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22:13:08
信息简介: 税务机关办理退税业务时,除在收入退还书上标注原电子缴款书交易流水号外,还应附上纳税人加盖财务章的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的复印件或《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第二联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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