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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湘国税发[2006]95号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的通知[全文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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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22:12:53
信息简介: 纳税人未按规定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税务机关应从2006年7月(税款所属期)起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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