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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湘国税发[2006]118号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超市增值税管理的通知[全文失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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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12:51 |
| 信息简介: | 严禁对各类商业超市按自定比例征收增值税。近年来,一些地方在地方政府的干预下,对商业超市按自定的一定比例(如:1%~2%)征收增值税。这种做法不仅破坏了税法的统一性,而且容易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