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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湘国税发[2006]151号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牲猪定点屠宰场委托代征税款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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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12:48 |
| 信息简介: | 凡是委托了牲猪定点屠宰场征收屠商在市场上销售白肉所实现增值税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与牲猪定点屠宰场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同时录入综合征管软件,对未签订或未录入的,必须在9月底之前纠正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