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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湘地税发[2006]96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矽砂统一按石英砂税额标准征收资源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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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12:47 |
| 信息简介: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资源税几个应税产品范围问题的解答》(国税函[1997]628号)中对石英砂税目的解释,矽砂不属于“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应归属石英砂税目范围,适用税额标准为3元/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