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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湘地税发[2006]103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地税系统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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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12:45 |
| 信息简介: | 为了适应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要求,对房地产税收采取由税务机关直接征收的方式,各地已经委托国土、房管部门代征税款的,要改为税务机关自主征收,确实需要委托代征的,必须上报省局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