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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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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12:17 |
| 信息简介: | 对未缴纳车船税的车辆,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并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单上注明已收税款的信息,作为纳税人完税的证明。除另有规定外,扣缴义务人不再给纳税人开具代收税款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