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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湘国税发[2009]10号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汇总纳税企业增值税预缴税额计算方法的通知[条款修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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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10:55 |
| 信息简介: | 省局已审批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纳税人,除电力企业、需改制上市的湖南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暂保留按“预征率(额)法”计算增值税预缴税额外,其他汇总纳税企业统一改按“销售额比例分摊法”计算增值税预缴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