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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湘地税函[2009]29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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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10:50 |
| 信息简介: | 原则上对缴纳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都要开具年度完税证明。2009年重点向行政事业单位及高收入行业的个人、个体工商业户、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的高收入个人及实现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个人开具完税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