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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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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10:08 |
| 信息简介: | 全省各级地税机关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3号),加强对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税收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