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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永地税发[2012]105号 湖南省永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商品房购买环节契税管理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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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09:41 |
| 信息简介: | 购房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应主动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契税。购房人可以到主管地税机关或者开发商处领取《契税纳税申报表》,各级地税机关要及时无偿提供《契税纳税申报表》给房地产开发商,并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告知购房人及时履行申报缴纳契税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