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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湘政发[2013]15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铅锌矿石和石墨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试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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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09:39 |
| 信息简介: | 一是停止征收涉及铅锌矿石、石墨的育林基全,价洛调节基金。二是严格规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土地复垦费的收取.不得以统征、代征等方式重复征收。三是自铅锌矿石、石墨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改革试点之日起,暂停征收水土流失防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