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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湘地税函[2013]74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商品房购买环节契税管理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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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09:26 |
| 信息简介: | 加强与房产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取得房产管理部门的大力支持。与房产管理部门联合下文,明确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的,房产管理部门应在预告登记环节验证契税缴纳情况;未办理预告登记的,在办理产权登记时应验证契税缴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