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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湘国税发[2015]35号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继续做好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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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08:22 |
| 信息简介: | 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简化流程,公共汽电车辆年度购置计划不再报省交通运输厅、省国税局汇总下发,由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国税局负责管理。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应于2015年3月13日前将本辖区公交企业2015年度车辆购置计划送同级国税局,并抄报省交通运输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