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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4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管理的公告[条款失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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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08:06 |
| 信息简介: | 纳税人应根据房地产开发项目进度,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预售、竣工验收、工程结算、项目清盘等房地产开发相关情况,具体报送时间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相关规定确定。主管税务机关应从纳税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日常税收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按项目分别建立档案、设置台帐,实施项目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