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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8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税收票证管理规定》相关内容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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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07:31 |
| 信息简介: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税收票证管理规定》(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8号)作如下修改:第二条修改为“负责印制、领发、使用和保管税收票证的各级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以及领取和使用税收票证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单位(人)和票证印制企业,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