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湘水建管[2016]62号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试行)》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湘水建管[2016]62号 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试行)》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06:56 |
| 信息简介: | 按“价税分离”的计价规则计算建筑及安装工程费,即直接费(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问接费、利润、材料补差均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并以此为基础计算增值税税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