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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3号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工作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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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06:27 |
| 信息简介: | 纳税人应当如实申报交易价格,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计税价格及时足额申报缴纳各项税款。发生存量房交易行为且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依法追缴其应纳税款和滞纳金,并依法给予其相应的行政处罚。对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