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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范围及标准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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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05:21 |
| 信息简介: | 《公告》明确规定:本公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常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核定征收纳税人个人所得税征收率(预征率)的公告》(常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