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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株政发[2018]14号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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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05:10 |
| 信息简介: | 人社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医疗保险的配套政策、发展规划和有关标准;审核同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编制的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监督检查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和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监督检查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协议零售药店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