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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 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定期定额征收率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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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04:59 |
| 信息简介: | 对于月收入额核定在3万元以下的(含3万元),个人所得税征收率暂核定为0;月收入额核定在3万元以上的,超过3万元的按核定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