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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8号 湖南省高桥大市场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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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2:04:16 |
| 信息简介: | 为规范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的免税管理,支持我省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发展,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制定了《湖南高桥大市场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