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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9号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个人出租住房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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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1:59:45 |
| 信息简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财产租赁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款规定: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