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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湘税函[2020]8号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延期缴纳税款核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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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1:59:36 |
| 信息简介: | 主管税务机关(征管部门)负责安排税源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核对。税源管理部门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纳税人的货币资金情况的现场核对,填制《延期缴纳税款货币资金核对情况表》(见附件),签字确认并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公章后交征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