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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湘人社规[2020]21号 湖南省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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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1:50:49 |
| 信息简介: | 企业(含非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