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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2021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工作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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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1:48:25 |
| 信息简介: | 个人股东发生股权转让行为的,扣缴义务人(股权受让方)或纳税人(股权出让方)应当依法向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股权转让扣缴(纳税)申报,报送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