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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泰人社发[2021]262号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泰州市补充工伤保险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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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1:43:51 |
| 信息简介: | 补充工伤保险采取自愿参保的原则,由投保人视情况自行选择缴费标准,自主选择承保商业保险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按年一次性缴纳保费。保费设定三个档次:每人每年360元、540元和72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