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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湘市监注[2022]25号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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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1:43:15 |
| 信息简介: | 从2022年3月1日起使用统一的《文书规范》《材料规范》办理各项登记或备案业务。3月1日—31日为衔接过渡期,过渡期内市场主体使用原文书和材料规范办理注册登记的,各地登记机关要接受办理,做好登记注册服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