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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衡政发[2022]4号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以及技工院校毕业生服务本地企业的实施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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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1:42:22 |
| 信息简介: | 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依法为员工参加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享受最长1年的社保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