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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鄂人社发[2022]51号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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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1:41:08 |
| 信息简介: | 举报人负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经办、监督法定职责的,或第三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参与社会保险经办、协助监督检查的,或举报事项涉及举报人自身利益的,不适用本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