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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湘工办函[2023]6号 湖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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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1:37:43 |
| 信息简介: | 全年应上缴县以上地方工会经费低于1万元(不含1万元,即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职工工资总额口径全年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少于125万元)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由财政保障基本支出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