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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湘人社规[2023]19号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施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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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1:36:49 |
| 信息简介: | 2023年12月1日起,各级税务机关征收的工伤保险费统一缴入人民银行国家金库湖南省分库后,划转至省级工伤保险专户。各级经办机构继续保留1个收入户,其他各项工伤保险基金收入缴入各级收入户后,应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全额上解至省级工伤保险专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