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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湘财税[2026]2号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省本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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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1:03:37 |
| 信息简介: |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自认定当年起算,有效期五年。到期后应当在6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未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自动失效。 |